2021年鹽田區資助國家高新技術企業首次達到規模以上統計標準項目申報指南
一、申請內容
對首次達到國家統計局規模以上統計標準并依法報送統計報表 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獎勵。
二、設定依據
(一)《鹽田區產業發展資金管理規定》,鹽田區人民政府,深 鹽府規〔2020〕1 號;
(二)《鹽田區科技創新扶持辦法》,鹽田區人民政府,深鹽府 規〔2019〕7 號。
三、支持強度與方式
支持強度:
(一)對國家高新技術企業首次在鹽田區達到國家統計局規模以上統計標準并依法報送統計報表的,一次性獎勵10萬元。
(二)同一家企業只能在鹽田區獲得一次獎勵,已根據《鹽田區 促進重點產業高質量發展扶持辦法》(深鹽府規〔2020〕1號)獲得 “加快培育規模以上企業項目”扶持的企業,不予重復獎勵。規模以 上企業發生更名的,或規模以上企業轉為規模以下企業又再次達到規 模以上統計標準的,不予重復獎勵。 支持方式:事后資助、自愿申報、審批機關審定、社會公示。
四、辦理條件
申請該項目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申報單位應當是在鹽田區注冊并已辦理稅務登記具有獨立 法人資格的企業。
(二)企業已獲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資質,且證書在有效期內。
(三)申報單位首次在鹽田區達到國家統計局規模以上統計標準 并依法及時報送年報、季報、月報統計報表。2021 年上半年受理 2021 年統計關系首次納入鹽田的規模以上國高企業。
五、申請材料
(一)基本材料
1.《鹽田區科技創新扶持項目申請書(資助國家高新技術企業 首次達到規模以上統計標準項目)》(登錄鹽田區產業發展資金申報管 理系統 在線填寫,待審核通過后 從系統下載并打印生成的紙質文件原件<需簽字蓋章>);
2.承諾書原件(下載受理通知附件中的“承諾書模板”填寫,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字,并加蓋申報單位公章。提交紙質材料 時,以此承諾書原件替換項目申請書中“填表聲明與保證”頁);
3.營業執照或法人登記證書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復印件;
4.申報單位的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 章)或法人委托書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5.項目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6.申報材料提交人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7.稅務主管部門出具的近三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不足三年的, 按實際年度提供);
8.申報日期前兩年度的申報單位納稅信用等級查詢報告(單位 蓋章),不足 2 年的,按實際年度提供;
9.申報日期前 1 個月內在深圳信用網查詢的申報單位《公共信 用信息查詢報告》。
(二)項目材料
1.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復印件(驗原件);
2.在國家統計直報系統填報的《調查單位基本情況》、年度《財 務狀況》、申報日期前最近一個月《財務狀況》(單位蓋章);
3.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需提交經深圳市注冊會計師協會備案 的含有防偽標識封面的審計報告)和財務報表復印件(驗原件)。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編制封面(封面采用申請書的封面)及目 錄(目錄按照申請書中“材料清單”所列“附件”的順序編寫,并標 明其在材料中對應的頁碼),A4 紙正反面打印/復印,非空白頁(含 封面)需連續編寫頁碼,裝訂成冊(膠裝),加蓋騎縫章。
六、受理機關
(一)受理機關:鹽田區科技創新局。
(二)受理時間: 書面材料受理時間:法定工作日上午 9:00-12:00 時,下午 14: 00-18:00 時。
(三)咨詢電話:0755-27669924。
(四)受理地點:鹽田區行政中心 6 樓 618 室。
七、決定機關
鹽田區科技創新局。
八、審批程序
申報單位準備申請材料→向鹽田區科技創新局提交申請材料→ 鹽田區科技創新局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對項目進行審核或組織評 審并形成資金扶持初步方案→對擬資助項目公示→按程序報批報備 →發布撥款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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